防范納稅務代理過失稅人與代理人責任的劃分遵循哪些
來源:安徽省眾創聯盟創業服務有限公司 官網:http://www.645613.tw/ 時間:2018-08-20 閱讀:150
根據民法通則和刑法對代理雙方當事人法律責任的規定,建議納稅人與代理人責任的劃分應遵循接下來合肥公司注冊小編將要介紹的這些。
1.委托人因提供資料不全、不真造成違反稅法受到稅務機關和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的,由委托人單方面承擔責任。
2.由于稅務代理人失職、瀆職等原因造成后果的由稅務代理人單方面承擔責任。


3.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事項違法仍進行代理或不表示反對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擔連帶責任。
4.代理人與被代理人互相勾結、唆使或協助被代理人違法,造成嚴重偷、漏、騙稅行為,使國家受到重大損失的,代理人與委托人應按共同犯罪處理,追究刑事責任。也就是說,對稅務代理人違法代理造成納稅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后果的,納稅人的責任僅是補繳應納稅款、滯納金,其余責任應當由過錯責任人,即代理機構承擔,除非中介機構能夠證明其無過錯責任,比如有證據證明委托人未如實、全面提供資料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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